捐赠倡议
关于捐赠的用途
捐款将用于独立行政法人地区医疗机能推进机构法第13条第1项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内。此外,如捐赠人示意指明了具体的用途,本院将依照指明的目的使用。
关于税制上的优待措施
地区医疗机能推进机构,是独立行政法人通则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独立行政法人,规定属于“特定公益增进法人”。向本院捐赠的个人或法人,在税制上可享受优待措施。
(1) 个人名义捐赠时,依据所得税法等规程,可享受“寄付金控除”。
(2) 法人名义捐赠时,依据法人税法等规程,可在不同于一般捐款的损金算入限度额的另项中,在损金算入限度额内作为“损金(亏损)”计算。
关于申请方法及后续手续
有向本院捐赠意向者的申请方法及后续手续如下。
申请方法
i)请联系“咨询对象”,会给您寄送“捐赠申请书”。此外,在本主页可下载或打印捐赠申请书,这种情况不需要联系我们。
ii)将填写好的“捐赠申请书”邮寄或携带至“咨询对象”。如您打算携带来院,请事先联系“咨询对象”。
“捐赠申请书”提交后的手续
ⅰ)我们确认“捐赠申请书”的填写内容后,将给您寄送“捐赠接受书”。
ⅱ)收到“捐赠接受书”后,请向本院指定的账户汇入捐款。
ⅲ)确认款项到账后,会给您寄送“捐赠受领书”。“捐赠受领书”在办理“税制上的优待措施”手续时是需要用到的,因此请妥善保管。
负责部门
负责部门: 东京高轮病院 总务企画课
地址: 〒108-8606 东京都港区高轮3-10-11
电话: 03-3443-9191 (总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