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・诊疗时间指引

受理时间 工作日(周一~周五)
※详情请查阅门诊诊疗担当一览表。
休诊日 周六、周日及节假日

时间外诊疗指引

本院在休息日、夜间等门诊时间外,对于因急症而需要诊察的患者会进行诊疗。
因此,将优先对重病程度和紧急度高的患者进行诊疗。
根据患者的症状,有时会调整诊察的先后顺序,有可能让您等待,请事先谅察。
此外,时间外诊疗是为了需要紧急医学处置、治疗的重症患者而设的,因此日间、以往就有症状等情况,请于工作日的门诊诊疗时间内就诊。

※时间外诊疗时,在来院前如果能先致电本院咨询,诊疗会更为顺利。
总机将为您接通值班护士,请告知病情等。电话:03-3443-9191(总机)

关于押金

时间外就诊时,本院将收取时间外押金。
敬请您在事先理解的基础上就诊。

[押金金额]

  • 10000日元
    (未加入医疗保险的外国人为50000日元)

[押金凭证]

  • ・收取押金后,会给您开具押金凭证。
    请在包含就诊日在内的3天内前往1楼“⓷结算”窗口结算。

[结算]

如在包含就诊日在内的3日内未出示保险证,则按自费形式结算。
此外,如押金凭证丢失,则无法返款,请事先谅察。

关于选定疗养费

(1) 关于初诊时的选定疗养费
本院为推进医院和诊所的职能分工(※1),对于未携带其他保险医疗机构开具的介绍信的初诊者,在诊疗费之外将收取3300日元(含税)(无日本保险者将收取18000日元(不含税))。敬请事先在充分理解、同意的基础上就诊。

(※1)医院和诊所的职能分工
是指平时的健康保养的咨询、初期诊疗由诊所作为“常去就诊的医院”对应;
需专业检查、住院的治疗在较大的医院进行。即根据病情进行医疗职能的分工。
本院致力于与当地私人开业医生密切连携的基础上,提供以专业检查、住院治疗为中心的优质医疗。

■ 健康保险规定以下情况属于初诊
- 初次就诊时。
- 虽然以前就诊过,但当时就诊的疾病已治愈时。
- 患者擅自中止诊疗,之后再次就诊时。

■以下情况不属于初诊。
- 目前,主治医生判断为治疗仍在持续者,在其他诊疗科室接受新诊疗时。
- 自费等诊疗过程中接受健康保险范围的诊疗时。

■牙科口腔外科和其他诊疗科室
- 依据健康保险法,牙科口腔外科与其他诊疗科室是分开处理的,因此将分别产生初诊费和“初诊时选定疗养费”

(2) 关于时间外选定疗养费
本院在工作日的17:00以后和周六·周日·节假日以及年末年初(12月29日〜1月3日)全天均为诊疗时间外。

自2017年8月1日起,希望在此时间段诊疗者,在诊疗费之外将收取3300日元(含税)的“时间外选定疗养费”。敬请事先在充分理解、同意的基础上就诊。此外,被医生判断为紧急万不得已事由的就诊时,则不收取时间外选定疗养费。

(※2)■ 紧急万不得已事由的例子
- 需住院时。
- 被救护车送至本院时。
- 被本院的医生告知为了接受注射・医学处置等,需来急救门诊就诊时。
- 被其他医院的医生告知需来急救门诊就诊时(持有介绍信)。